重庆市渝中区出台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07-7-17)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7日】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渝中区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其主要内容是:
 
    一是对全区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是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方式对审计事项表达的审计结论。
 
    二是公开范围为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凡30人以下的单位,公开范围为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30人以上的单位,公开范围为科长以上干部和直属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是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即除涉及国家、市、区和被审计单位工作机密或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不良后果以及不应公开的内容以外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向被审计单位公开,重要情况的公开须经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长同意。
 
    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由区审计局领导负责实施。
 
    《渝中区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审计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将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力度,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程度。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