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07-7-11)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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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今年年初,安徽省委、省政府专门发布了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等配套政策措施。日前,安徽省审计厅决定,对2006年之前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这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摸清试点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揭示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推动各级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筹资机制,加强和规范基金管理,为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服务。审计调查以检查基金收支真实性为基础,以分析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评价试点工作成效为重点,调查内容包括政策落实、筹资机制、专户管理、制度建设、统筹补偿、审核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等方面情况。调查对象是试点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与基金收支管理有关的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等,延伸调查部分乡镇、行政村,走访参合农户。

    该厅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牢固树立民本审计观,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心系群众,服务大局,明确目标,集中精力抓好这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要注重发挥专项审计调查的宏观性、建设性作用,引入效益审计理念,探索新的审计技术方法,充分采集相关资料,把握重点内容,抓好实证研究分析,特别是对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政策措施的社会效益和管理制度效益的综合分析。要突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加强审计宣传和审计结果开发、利用,为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与不断完善,作出积极贡献。(曹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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