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大胜: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为审计发展增添了新的内涵和活力(07-7-9)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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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审计报讯   6月27日,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的邀请,受李金华审计长的委托,董大胜副审计长率中国审计代表团参加了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第二届OECD世界论坛,作了题为《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发言,介绍了中国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发展及取得的成效。

    董大胜副审计长在发言中指出,政府的职责是否有效履行,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公民权利的实现和每个公民的生存与幸福。政府职责的履行情况必须加以监督。对政府职责履行情况最有效的监督就是对其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这一过程中,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十分重要。在这种监督的实现过程中,具有专业优势的独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审计机关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此,在中国,我们从审计的基本原理和国家审计监督的职责出发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审计监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董大胜阐述了对经济责任审计性质的看法。他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与传统的审计理论基础是统一的。审计是基于“社会分工”和“受托责任”而产生的,所谓受托责任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而产生的责任形式,与经济责任审计中“经济责任”的内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除兼有财政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的某些共同特点外,还有自身的特点,因而是一种新的审计类型。经济责任审计既包括对“人”的审计,也包括对“单位”的审计,而对“人”的监督则为其核心内容。在中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已经是一项法律规定,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已取得明显成效。

    董大胜副审计长还系统介绍了中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方法、管理和组织方式、内容。他说,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远远超过了传统的财政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除了探索和实践新的有效的审计方式、方法,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和数据库管理等信息化手段外,还需要审计人员勤恳敬业和无私奉献。

    他最后提出,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适应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审计监督制度。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将充分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要求,在中国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实现新的跨越性的发展,从而促进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人民民主权利在更大程度上的实现。
 
    本届OECD世界论坛的主题是“统计、知识和政策”,共分为49个专题,来自100多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的共900多名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在论坛期间,董大胜副审计长还与参加论坛的美国审计长大卫·沃克、俄罗斯副审计长亚历山大·Piskunov进行了交流,拜访了土耳其审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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