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参与构建湖北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07-10-30)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30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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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积极加强与地方纪检、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先后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等单位建立了审计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互派人员交流锻炼机制,与湖北省交通厅共同开展了交通重点投资项目管理与审计工作共建活动等。通过这些举措,该办进一步加大了揭露查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力度,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对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信任和肯定。最近,为进一步增强刑事与行政执法部门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力度,该办又联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监察厅等13家单位,共同制定了《湖北省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以下简称协调会商机制)。

    该协调会商机制是湖北省有关部门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的载体,目的是在正常的司法制度和工作程序基础上增强合力,逐步形成完整的监督、防范、侦破体系,建立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部门间协作长效机制。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对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案件进行会商,建立信息灵通、反映迅速、协调有效、打击有力的协作机制,使各部门能够协调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及时沟通各部门间关于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有关信息,研究解决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政策问题,全面提升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工作效率;三是提高对经济领域重大、突发经济违法犯罪案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涉案人员和资金,获取相关证据,为依法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创造条件;四是与日常协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部门间协作长效机制。为此,协调会商机制制定了成员单位负责人全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全会、部分单位联络员会议和派驻联络员等工作规则。

    该办作为协调会商机制的主要成员单位之一,主要职责是在审计中央企事业单位等中央审计事项的过程中,注重发现涉及湖北省的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查办案件工作。通过参与这一协调会商机制,武汉办在审计工作中将得以整合更加多元化的资源,形成更加有效的监督合力,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监督效率,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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