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政府三年两次专题会办 高度重视公共工程审计(07-10-30)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30日】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 】
字号:【大】 【中】 【小】
    最近,江苏省盐城市市长李强主持会议,就市级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扎口问题和工程审计费用结算等问题进行了专题会办,进一步强调政府公共工程项目必须由审计统一扎口进行决算审计,确保工程资金使用的规范、科学、效益。

    近年来,随着盐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盐城市政府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特别是公共工程审计。自2004年市政府下发《盐城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以来,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先后两次就政府公共工程审计问题进行专题会办,为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创造了条件。通过专题会办进一步强度了市级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扎口问题。要求凡是《盐城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界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各项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政府批准收费筹集的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国有独资(控股)公司投入资金及社会捐赠性资金等实施的公共工程,由市审计局统一扎口进行决算审计。市审计局可聘请有资质、社会信誉度高的中介机构或与审计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审计。要求规定市级政府公共工程审计费用一律由市审计局负责与建设单位结算,任何中介机构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审计费用,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经济往来。

    市长李强多次强调,当前盐城面临大建设、大发展的机遇,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每年都在成百亿元地增加,今年盐城大力推进的8大类重点工程和为民兴办的16件实事项目,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政府主导的投资,财政性投资的总量超过以往任何一年。如何管好用好政府的公共投资,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审计部门责无旁贷,责任重大。他要求审计机关严格把好审计监督关,确保政府办好这些事关全市发展和民生的大事。他还强调审计部门要前移监督关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工程概算的审核,确保将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在实处,确保工程资金使用的科学、效益。(孙环荣)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