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审计局四条措施力促审计结果落实(07-11-6)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06日】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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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量,使审计成果得到最大限度转化,天津市宝坻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使审计工作上一个新水平。今年1至9月,该局共审结完成审计项目23个,查出违规金额2059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0991万元,应上缴财政12974万元,已全部落实执行到位,提出审计建议60条,已全部被采纳。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和信息130篇,被批示、采用101篇,催生4项政策规定,审计意见和决定落实率达到100%。

    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审计结果反馈制。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决定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审计项目质量。为此,该局把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落实结果作为审计质量考核的重要环节,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到审计组,明确审计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审计组及时跟踪检查,在执行期限内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经常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审计到位,处理纠正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推动审计结果顺利落实。该局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和谐审计工作,坚持以审计项目为平台,把执法宣传贯彻到全过程,审计组成员与被审计单位充分交流沟通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或涉及资金量大的项目,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一抓到底,决不让敷衍应付,束之高阁等现象出现,从而有力推进了审计回访落实工作,提高了审计成果转化能力。

    深化审计,寓监督于服务之中。该局在加强审计监督同时,注意练好内功,提高审计人员服务意识,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找出症结所在,向被审计单位提出积极有效、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解决被审计单位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便于被审计单位落实和改正,真正起到审计的“查、帮、促”作用,使被审计单位更主动、更自觉地接受审计,促进他们支持、理解、配合审计人员严格执法,增强依法落实审计结果的意识。

    规范管理,建立审计结果落实控制制度。该局加强对审计执法全过程的控制,建立审计结果落实三级控制制度,即主管领导每月听取审计落实结果汇报、提出要求,法制综合部门制定了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落实情况表,定期统计每个项目审计决定和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审计组落实,审计组按照规定定期回访、督促检查。每年在全区审计工作会议上和人大会议上公布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还定期向区领导汇报,增强透明度,提高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落实的重视程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审计整改落实到实处。(周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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