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建立环环相扣审计整改机制(07-11-15)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5日】
【来源: 广东省惠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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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市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程监督,市审计局将督促整改落实作为审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第一要务,相关执纪执法部门通力协作,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构筑起了以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龙头的政府、人大、执纪执法部门、整改单位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环环相扣的审计整改机制,形成了审计整改的强大合力,较好地解决了审计“整改难”问题。2004至2006年,市审计局查出应上缴财政和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24亿元,在审计整改机制作用下,除上述应缴和核减金额全额缴减到位外,还清缴和核减历年拖欠0.96亿元;审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98条,被审计单位已采纳167条,制订整改的制度措施139项;审计移送案件线索8宗,已全部具结查清,1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市政府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出台全市性规范制度5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有力提高了全市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全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政府对审计整改一抓到底。一是每年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制定整改方案。如2007年8月,市长李汝求亲自主持召开全体副市长参加的审计专题办公会,详细听取审计情况汇报,落实确定了50个整改问题及其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目标要求,并按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到各分管副市长,市长则亲自挂帅负总责,委托常务副市长在人大会议上表态在年底前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整合执纪执法部门力量建立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于2004年底,建立了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市检察院、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国资委、地税局、审计局、政府督查办等7家单位为成员的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固定由市政府召集2次执法联席会议。第1次为年初,通报各部门发现的审计线索,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并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全面清理总结。第2次为每年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前,通报全年审计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审计整改要求和整改方案,并按各执纪执法部门职能权限落实相应的整改职责。审计执法联席会议的建立,有效整合了各执纪执法部门的力量,为审计整改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和强大合力。三是出台全市性规范制度完善管理。2004年以来,针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市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重大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操作办法》、《市属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资金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市直住房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力堵塞了漏洞、完善了制度、提高了管理水平。

    人大对审计整改全程监督。一是市人大每年都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专门决议,必要时还就审计发现的单个重大问题作出单独决议,如2005年专门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作出了单独决议。决议对审计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扩大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为进一步督促政府扎实整改,市人大将审计工作报告印发给市人大代表,并将报告全文在《惠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通过扩大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营造审计整改强大舆论环境和监督氛围。三是每年底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对年中审计报告所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审查评议,并再次将整改情况报告在《惠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全文公开,确保审计查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有说法,对社会和群众都有交代。

    执纪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市政府建立的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其实质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全市审计执法组织协调机构,同时也是促进审计结果事项落实的议事机构。各成员单位以审计执法联席会议为纽带,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通力协作,有力提高了审计执法和审计整改的效率效果。一是审计工作更加富有针对性。每年初的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各执纪执法部门根据各自所掌握的情况,积极为审计提供线索,共同商定全年审计工作重点,使审计工作更加富有针对性和现实性,为提高审计服务大局水平奠定了基础。二是审计执法更加富有保障性。近年来,各执纪执法部门认真执行审计执法联席会议有关规定,为审计机关解决了调阅资料、查找证人、排除干扰、解除威胁等一系列难题,为审计查深查透、突破执法瓶颈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审计整改更加富有力量性。各执纪执法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检察、政府督查机构的参与,有效弥补了审计机关自身权限的局限与不足,形成了对问题查处、责任追究、督查整改的完整“权力链”,有效提高了审计整改的权威性和效率效果。

    审计机关将落实整改作为第一要务。一是始终将审计整改落实作为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目的。审计作为监督部门,监督只是手段,服务才是目的。对此,只有通过落实审计整改,切实帮助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才能实现。二是成立了审计督查室专人专室负责审计查出问题跟踪整改。督查室同时承担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严格按审计执法联席会议要求制订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一览表,按审计发现问题、问题主体单位、整改牵头责任人、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内容要求作出详细列表,方便操作和督查。对内则相应明确各业务科室的跟踪职责。三是切实提高审计服务宏观大局水平。积极推进审计变革与转型,从过去的“注重微观查处型”向以审计主题为统领的“宏观服务型”转变。围绕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审计主题,以审计主题统领各个微观项目的审计,最后形成宏观性专题“审计要情”,从制度机制上提出建议,努力为党政驾驭全局、提高决策水平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被审计单位严格按要求整改。在政府、人大、执纪执法部门、新闻舆论等的强力监督跟踪下,被审计单位对落实审计决定、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执行上严肃认真。一是做到了严格按整改进度要求报告整改进展情况,3年来没有出现籍口拖延或敷衍应付情况。二是对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到位的,做到了按程序向市政府汇报请示,没有出现非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拖延或停止整改情况。三是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层面的整改完善。2004年以来,被审计单位在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纠正问题行为的同时,共制订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制度措施139项,较好地达到了“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谭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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