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对同级审计整改情况首次进行满意度表决(07-11-22)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2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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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

    今年6月,宁波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人大意见,加大整改力度,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市本级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抓好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该市市长对“同级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完善管理制度,避免相关问题重复出现。
 
    该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首次牵头督促“同级审”的整改落实,一方面,跟踪问效抓监督,对被审计单位逐一进行了审计回访和督促检查。在国土资金审计中,发现部门违规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为加大整改力度,该局专门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审计建议函,督促追回和收回土地出让金4.22亿元,使国有土地收益的征收和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强化服务,重点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和审计服务并重的功能。为提高审计效率,通过审计使全社会举一反三,查找病因,主动整改,消除病灶,该局召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近200家部门、单位,首次将近两年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通报,促进了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使一级预算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财经纪律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二三级预算单位和下属企事业单位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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