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审计局出台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07-12-10)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0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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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围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报经市政府法制办核准,出台实施了《烟台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并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该局遵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于去年开始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职权及法律依据集中进行了清查梳理,今年八月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确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社会予以公示,共列示审计行政执法依据47件、行政处罚职权16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0项。在此基础上,该局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16 项行政处罚职权中6项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行为和标准进行了细化分解,区分违法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度量行为情节及危害程度,分解制定出20个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为有效控制审计处罚的弹性空间,限制审计处罚的自由裁量幅度,促进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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