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出台多种措施提升预算管理水平(07-12-13)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3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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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以计划管理为龙头,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谋划和统筹安排,严格过程控制,取得良好成效。

    一、以计划管理为龙头,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财务管理为重点,统筹安排工作。每年年初,武汉办都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审计署年度项目安排,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地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其内容不仅包括业务工作,还涵盖了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方面,主要是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实现途径。在科学制定计划的基础上,合理测算、科学编制部门和项目经费预算,为预算执行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多种措施强化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控制。为确保各项工作计划执行和预算执行步调一致,该办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执行情况实时通报。对审计计划所涵盖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经费预算支出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通报,使办领导和各具体执行单位充分掌握信息,相互比较借鉴。二是实施进度动态监督。对照年初编制的《审计计划管理手册》,对各项工作的进度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三是严格财务管理措施。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资金,原则上不得突破。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切实做到了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经费使用三者的序时协调统一。

    三、以财促政,不断深化预算执行成果意识。武汉办在全办范围内广泛宣传科学编制计划、严格执行预算在工作大局中的作用,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两个观念:一是有事才有钱,要以计划管理为龙头,深刻领会“谋定而后动”的审计工作方法,做到先谋划、后安排、再实施,使审计的每一项工作既有明确的思路又有充分的经费保障。二是用钱为做事,即预算核定的每一项支出都与具体审计工作息息相关,都应体现为相应的工作成果,要用成果来考核预算管理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到位。同时,该办还将各处室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从多个层面考察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武汉办通过一系列举措,形成了“计划、预算、财务”三位一体、紧密服务审计工作大局的工作局面,强化了计划引导和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了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为推动审计工作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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