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强化三大理念 稳步推动财政效益审计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3日】
【来源: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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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要求,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紧紧抓住财政支出这个环节,以财政支出效益审计为重点,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 “公安模式”,使财政审计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了作用。2007年5月2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审计学会会长翟熙贵一行在该局调研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时,充分肯定公安县近年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公安模式”上又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审计理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支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财政支出的效益。近几年,该局从财政分配入手,逐步实行“全程式预算跟踪”的动态审计,将审计监督贯穿于部门预算的全过程,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结果实行全面跟踪,着重检查预算编制中对财政支出结构安排上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有效地解决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的矛盾;财政公共支出安排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重视总量控制;分配中是否注重财政公共支出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分配中是否体现了“成本—效益”原则,通过审计促进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规范预算分配行为。具体讲,坚持做到“四步走”,一是预算方案参与审查;二是预算编制参与研究;三是预算执行全面检查;四是预算效果重点跟踪。2001年至2002年,该局对政府部门预算有关数据进行了测试;2003年至2005年,在部门预算探索期间,该局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部门,对教育、公安、民政、卫生等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编制情况、政策性收费项目及前三年的收支平均水平进行了摸底,为政府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翔实的资料,有力推动了部门预算工作。2006年至今,公安县正式推行部门预算,以以往年度审计和调查的结果为依据,制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预算口径,较低的如县档案局、司法局等单位2007年综合预算人平3.5万元,较高的如县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人平4.5万元,改变了以前执收执罚部门和无收费职能部门之间预算安排差距较大的状况,支出分配渐趋公平、合理。

    与此同时,该局还着力对财政支出管理配套措施进行审查。最近几年,围绕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多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以实现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通过审计,促进了《公安县政府采购试行办法》、《公安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公安县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出台。目前,公安县实施部门预算的136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单位达180家。从最近两年执行财政配套政策的审计情况看,杜绝了无计划、超计划政府采购行为,取消了财政其他收入、税收稽查收入过渡户,违反收支两条线的部门和单位只有1个,金额10.61万元。如以往教育主管部门对下属学校等单位的经费随意截留、克扣,最近3年,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教师工资采取直接打卡到个人账户的方式,学校经费也是直达,促进了公安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强化公共部门行政管理成本审计理念,促进建立节约型社会

    行政支出是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在进行财政支出效益审计,寻找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途径时,政府行政成本审计显得十分重要。近几年来,公安县审计局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加强对“资金筹集分配权”、“财务开支管理权”、“财产处置权”等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纠正违规行为,制止损失浪费,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节支增效。2005年前,该局每年都对二、三十个政府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审计,分析其人员供养、支出结构、支出效果、债权债务情况及财务管理水平,查出在公用经费中生活招待费和对外联系费用居高不下,经费入不敷出、赤字、债务增加,以及行政成本高、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剖析,提出了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资金管理、减少行政经费支出的建议。县委书记和县长每年都批示审计报告,要求有关部门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规范财政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治理思想源头、资金源头,该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效果明显,基本杜绝了“坐支”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行为,2005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较上年下降8.1%,其中“四费”支出下降8.2%;行政事业单位负债比上年下降9.3%。2005年以来,针对以往年度审计违规行为和金额逐年下降,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支出水平不公平、苦乐不均的现象,该局提出了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应该实行定额管理的审计建议,县政府采纳后出台了《公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每季度在政府公示栏公示部门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定额标准较多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2006年以来的审计情况表明,被审计单位突破定额管理标准最多的由当初的200%下降到目前的20%。如以前1辆小汽车一年的燃料、维修费一般都在5~7万元,现在仅3万余元,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逐年下降,行政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

    在开展行政成本管理审计中,该局既抓宏观,又抓微观,通过多角度的综合对比分析,找出财政收支、财政管理、财政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发展经济的对策。近几年来,该局共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上报审计情况综合报告100多份,向县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提出审计建议230多条,纠正不合理规定20多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制定了规范财政支出、加强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30多项。在行政成本管理审计的微观方面,重点检查部门或单位人、财、物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执行,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是否按职责定岗定人,各项支出是否有预算、有计划、有定额标准,资产管理是否安全、完整,办公资源配置有无闲置损失浪费等问题。通过行政管理成本审计,增强了部门单位行政管理成本意识,规范了部门管理行为,在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专项资金政策效应审计理念,促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专项资金是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使用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公安县审计局把检查和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作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了对专项资金审计的力度,重点对其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效益以及源头到终端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审计,全面检查、分析、评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审计发现以前专项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2007年开始,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改变了专项资金管理上的“多支笔”审批的现象,所有专项资金必须由分管财经的常务副县长签字后才能予以拨付。

    近几年,该局每年都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卫生医疗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审计。一方面,根据专项资金投入的特点分别对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审查评价。对管理部门的审计,注重审查评价其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执行,执行是否有效,看专项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足额安排使用,有无滞留,并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原因中分析查找管理制度的缺陷,如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等。对使用资金单位的审计,则注重于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否科学、充分。另一方面,根据专项资金所投入项目类别,按照一定标准对其使用效益开展审查评价。前几年,重点审计了低产田改造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对这两项专项资金的审计,在摸清资金有效使用率的基础上,通过改造项目、扶贫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项目成果的差异分析,找出两项目政策在执行中存在项目散、资金少、发挥效益不佳等问题。提出了改造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应整村整镇推进,并和涉农专项资金捆绑使用的建议。2006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采纳了建议,实行了涉农专项资金全部集中投放、集中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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