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对县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以权定责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6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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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黑龙江省各级审计机关将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为目标,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探索开展县以下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捆绑式”审计,以“权”定“责”区分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对党政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为了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乱上项目、导致政府增加债务、形成财政包袱等问题列为审计监督重点。

    今年,该省审计机关将以政府性资金收支为主线,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做到既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为基础,又摆脱财务收支审计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和局限,关注决策、体现绩效,促进建立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制度。

    黑龙江省各级审计机关将推动开展对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捆绑式”审计,以“权”定“责”区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对党委领导的审计及评价要侧重于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方面,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重大经济政策,以及当地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的效果、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效果等方面;对政府领导的审计及评价要侧重于对党委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任期内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变动情况,以及地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组织管理情况等。以审查重大经济决策项目为核心,以核实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关键,以审核资产负债变动情况为要点。同时,对任期初和任期末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核实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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