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农民 湖北省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审计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5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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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湖北省政府提出用6年时间解决全省199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管理,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湖北省审计厅今年组织对全省28个县(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这次审计的对象为28个县(市)分配、管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的饮水安全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接受、使用上述资金或负责项目实施的行业主管部门、用款单位及施工单位、企业、乡镇、村组和农户。审计的范围主要是近两年管理、使用的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及实施的饮水建设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省审计厅要求,审计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立项和计划落实环节,重点审查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符合规划和投入政策要求,有无资金平均分配、投资分散、重点不突出、投向不合理以及虚报、重报项目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问题;二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和管理环节,在全面核实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资金计划执行,充分掌握审计年度范围内的资金到位、下拨、管理情况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项目、重点村的审计;三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使用环节,在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损失浪费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与管理审查的分析评价,注重揭示农村饮水安全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四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产使用后效果评价环节,重点审计和调查项目建成投产后,其供水能力、供水质量、取水点的方便程度和供水设施入户、水价、水量等,通过数据定性、定量分析项目实施后给农村带来的改变和农民得到的实惠。

    省审计厅强调,农村饮水安全审计关系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全省审计机关必须认真组织,切实加大审计调查和综合分析的力度,要广泛收集审计对象或项目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内部管理运行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以及项目计划、预算标准、定额等技术经济指标,通过走访、调查、现场核查、账实核对等方式,全面深入地审查项目投资、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项目效益效果及有关农村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和效果性,确保这项审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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