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审计厅出台制度 全面推广应用OA系统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7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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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新疆自治区审计厅高度重视OA系统的推广应用,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科学规划、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为OA系统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该厅先后制定《计算机管理与应用考核暂行办法》、《审计管理系统量化考核补充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OA办公系统信息资料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把OA系统应用贯穿于日常办公和审计项目管理中,厅机关的所有公文都必须在OA系统中起草和办理,各处室的主要领导必须每天登陆OA系统一次,进行阅文、办文;各部门必须及时查阅并执行网上通知或公告,并对各处室查阅和执行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各业务处室所有审计项目必须使用OA与AO交互,每个月要将AO现场审计资料打包一次上传至OA中;各业务处每年对本处室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的基本信息、财务资料、业务资料和审计资料等更新一次;各业务处必须将2004年以后的审计项目档案在OA办公系统的档案软件中进行归档等。

    通过上述举措,该厅领导和有关部门可以更加便捷地了解各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指导、提供协助,极大地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项目管理能力,节约了审计成本,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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