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5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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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2008〕3号)精神,安徽省审计厅最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

    《意见》指出,实施民生工程是加快安徽崛起的需要, 是使广大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审计机关在充分认识深入实施民生工程重大意义基础上,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制定审计计划。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了解民生工程实施的总体情况,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谋划民生工程资金审计工作,逐步将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的各项任务纳入年度项目计划。通过扎实的审计工作,努力促进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得到更加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二是强化资金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真正惠及广大群众。审计重点关注:各级财政分担的配套资金是否到位;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补助资金的发放是否公开透明;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或克扣截留项目资金;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三是保障工程质量。要针对工程建设类项目的特殊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跟踪审计和滚动审计,必要时延伸审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有关事项,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审批是否合规、是否及时;招投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舞弊和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完整、可行;工程监理是否有效;工程造价是否真实;投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否良好;项目的后期管理是否科学并达到预期目的等。四是加强分析研究。坚持在揭露问题、查处问题的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评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密切关注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数据库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强化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五是加大整改力度。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民生工程牵头责任部门的沟通,加强与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的协作,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审计结果公告的有关规定,报经省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结果,更好地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强审计整改,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构,按职责分工分解民生工程资金审计任务。进一步完善全省审计系统民生工程资金审计联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通过加强领导和完善机制,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随着民生工程的深入开展,审计任务较重与审计资源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各级审计机关要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审计资源,并使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民生工程建设大局。三是探索审计方式。民生工程资金审计工作点多面广。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专项审计调查的作用,从宏观的层面、全局的高度发现、研究并解决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要积极探索在现行审计体制下的审计组织与运行方式,摸清情况,防范风险,提高质量。通过采取有效的审计方式,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努力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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