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贯彻国务院和吉林省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8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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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新一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韩长赋省长在吉林省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能,努力为廉政工作服务。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学习传达国务院和吉林省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领悟会议的精神实质。要从审计工作实际出发,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不廉洁问题,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及时将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审计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廉政建设的表率。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及时查找和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等载体活动,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审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的自觉性。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廉政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好各项廉政工作措施,确保在廉政建设上不出问题。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年初签订的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承诺书。各处室要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做到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机关党委要开展审中审计纪律检查和审后廉政回访,及时掌握审计组执行“八不准”规定的实际情况。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驻办纪检组开展廉政工作,共同促进长春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跃上新台阶。(王波、于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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