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论证 民主立法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论证会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3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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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程,4月15至1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分别组织召开了《条例》部门、专家论证会。14个市级党政部门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市立法评审委员、市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10人参加会议。

    各部门代表和专家学者充分肯定了《条例》出台的积极意义,对《条例》的立法体例和具体条款进行了反复论证,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并指出,作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结合重庆市实际,对审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细化,既充分体现了上位法精神,又凸显了重庆审计的特点,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条例》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审计工作更好地维护我市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重庆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耘农在听取意见后指出,当前,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314”总体部署,实现科学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审计是民主法制的产物,也是推进民主法制的工具,是政府的免疫系统,审计立法旨在推进依法审计,以“加快”和“率先”为目标,推动重庆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上新台阶。《条例》的制订符合“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改革思路,将进一步落实审计法精神、规范审计行为、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和审计专门监督,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现实意义。

    王耘农强调,召开论证会是民主立法的体现,与会人员为《条例》谏言献策是对审计工作的最大支持,将有助于审计部门更好地把握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发展。市审计局将在市法制办的主持下,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对《条例》进行修改,实现立法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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