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出台《云南省审计处理处罚规定》
为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日前,云南省审计厅出台了《云南省审计处理处罚规定》。
该规定细化了审计处理的七个种类和审计处罚的四个种类,并对依法从重处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违反审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了具体的归纳分类。
该规定强调,凡审计厅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终结后,对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该规定还对审计机关与监察、公检、财税等部门建立审计结论运用机制,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时限,以及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审计建议、移送处理审批程序,各级审计执法人员实施审计处理、处罚的法律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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