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红十字会 省审计厅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对汶川地震募捐款物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湖北省红十字会和湖北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汶川地震募捐款物加强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汶川地震募捐款物的监督与管理,对社会各界为此次地震灾害所捐的款物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转入备灾基金等名义扣留、挪用、截留或用作其他事项。

    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募集的救灾款物要全部上缴省红十字会统一捐给灾区,用于地震灾区紧急救助和灾后组建;要把募款物的详细情况通过当地的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对救助款物在接收、分配、使用等环节产生的文件、票据及相关资料等妥善保存,主动接受审计。

    通知强调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震救灾募集款物使用情况的审计,严肃查处截留、贪污、挪用红十字系统募集的救灾款物的行为,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