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 分阶段审计 江苏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8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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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全省抗震救灾款物规范募集和合理使用,促进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救灾款物使用效益和公开透明度,江苏省审计厅日前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发出《关于开展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对全省抗震救灾款物审计作出部署。这次审计的对象和范围是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募集的救灾款物接收、分配、拨付及管理情况,以及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抗震救灾专款支出的情况,必要时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这次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的重点,一是全省救灾款物的总体规模,包括经民政部门扎口统计的地方财政、各部门和其他社会各界等直接汇往国家民政部门、重灾区的救灾款物的数额。二是民政、慈善、红十字会等单位对募捐点和募捐账户的设置、款物清点和登记入账等管理情况。三是检查救灾款物筹集、分配、拨付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是否做到有效监控、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物资是否造册登记,妥善管理。四是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及捐赠人意愿,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严肃查处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

    这次审计采取全过程跟踪、分阶段审计的方式进行。省审计厅和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分别对当地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等的救灾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省审计厅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接通知后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审计工作。第一阶段审计将对截至5月30日中午12时的救灾款物筹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6月份每10天进行一次阶段性审计,此后继续开展后续审计,审计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江苏省审计厅还对这次审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救灾款物的审计组织工作,把救灾款物跟踪审计作为当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点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方案并抓好审计实施。二是严格审计执法,依法查处救灾款物缴拨管理等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对不入账、滞拨滞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三是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服务职能,通过审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救灾款物的募集登记、拨付管理等工作,保证救灾款物管理有序,使用合规。四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信息沟通。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情况反映完整,数据汇总准确,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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