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对全省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30日】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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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河南省审计厅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五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以及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规范我省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了4个审计组分别进驻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接收捐赠款物情况进行审计。

    这次审计的重点:一是财政安排的救灾资金,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接收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二是捐赠款物的管理情况,接收的款物是否实行开具合法票据,是否登记造册,专账管理。三是救灾款物是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部用于四川抗震救灾。重点查处有无损失浪费、截留克扣、挤占挪用等问题。通过审计,规范捐赠款物的有序管理,促进管好用好捐赠款物。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坚决纠正,保证抗震救灾资金的专款专用。

    这次审计将采取对全省单位、社会、个人等捐赠款物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方法。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5月31日要向省政府上报5月30日之前的审计结果,自6月起,每10日上报一次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还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为圆满完成这次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任务,河南省审计厅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审计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保证质量。一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报着对灾区人民的深情厚意,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审计工作;二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和方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三要讲究工作效率,即按照上级要求保证情况清楚,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四要处理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和其它审计及日常工作的关系,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放在重要位置;五是各审计组要尽快开展工作,保证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效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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