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采取七项措施全力做好救灾捐赠款物审计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2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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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汶川地震发生后,按照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黑龙江省审计厅迅速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全力投入到对救灾捐赠款物审计工作中,有力地促进了救灾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

    一是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加强了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组织领导。为抓好全省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审计工作,省审计厅成立了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各位副厅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调动各有关处室共同参与此项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地、县审计机关成立相应机构,一把手负总责,认真落实好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对救灾捐赠款物审计的各项要求。

    二是认真做好对省民政厅和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的审计工作。汶川地震发生初期,社会各界捐赠踊跃,为加强对捐增款物的监管,省审计厅特事特办,迅速派出审计小组,对有关单位开展事前、事中跟踪审计,在审计现场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近日,省审计厅又将审计发现的社会捐赠活动组织不规范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审计建议书,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救灾捐赠组织管理,完善和细化救灾款物管理制度的审计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抓紧落实。

    三是加强指导,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救灾捐赠款物开展全方位审计监督。抗震救灾审计工作开展以来,省审计厅向全省各市、县区审计机关发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审计的通知》等多份紧急通知。近日,省审计厅又将救灾资金审计作为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制定下发了《全省救灾捐赠款物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和重点,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横向扩展,纵向延伸,开展全方位审计监督。有力地指导全省审计工作的开展。

    四是设立并公布了审计举报电话,认真处理审计举报事项。审计举报电话一开通,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关注,既有来电咨询有关捐赠政策的,也有反映对捐赠资金使用心存疑虑的,对此有关人员做出耐心细致的说明和解释,对提供有关问题线索的,组织人员迅速进行了审计调查,及时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

    五是及时公告审计结果,提高政府公信力。自5月15日救灾捐赠款物审计工作开始以来,省审计厅已于5月23日和6月3日两次向社会公告对省民政厅和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的跟踪审计的阶段性调查结果,消除了部分捐赠群众的疑虑,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六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督力度。省审计厅与省监察厅、省民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监督检查的通知》,同时还抽调人员与省纪检监察和民政部门组成检查组,赴全省各地检查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

    七是加强审计的舆论宣传,扩大审计工作影响。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省审计厅将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阶段性结果在新闻媒体做了广泛的宣传,审计署门户网站、中国审计报、黑龙江省政府网站、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新闻联播等新闻媒体对救灾款物的审计工作做了多次宣传和报道。既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又宣传了审计,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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