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3年移送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4件 62人受惩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7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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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湖北省审计厅把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优势,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该厅通过对455个单位进行审计,查出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资金 245亿元,发现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4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62人,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资金190多亿元,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00多项。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审计在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在最近召开的全省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会议上,该厅介绍了其典型做法。

    为了充分彰显审计在打击经济犯罪中的积极作用,湖北省审计厅充分发挥处于经济监督前沿的有利条件和优势,当好 “侦察员”。在对行政执收执罚及掌握财权、事权的重点部门和单位,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重点专项资金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该厅坚持把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审计监督,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涉案人数多、职位高、情节严重、影响大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如对襄十、随岳中、沪蓉西、汉宜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审计,查出汉宜高速公路工程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员诈骗受贿、某高路办主任涉嫌利用职权侵占征迁补偿金等案件线索 11件,移送查办违法犯罪人员30多人;对国土资金审计,查出某市地价评估公司涉嫌商业贿赂、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和个人涉嫌渎职受贿造成巨额国有资产被侵占等案件,有9人被检察院立案查处;对全省五项社保基金审计,查出某市社保局无偿占用有关部门小汽车的违纪问题;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某有色金属公司原总经理罗某利用职权违规让利民营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渎职案件线索8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10多人;对三峡大学审计,查出该校原党委书记陈某、后勤集团原总经理马某等人侵占国有资产等行为,陈某、马某分别被判刑6年和12年。

    针对当前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日益隐蔽、查办渎职侵权案件难度越来越大、审计手段受限制等情况,该厅注重建立协查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一方面在机关内部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了《移送经济案件线索考核奖励办法》,将案件查处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处室和个人工作业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审计人员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的积极性,使审计查处经济案件线索的力度明显加大。另一方面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先后与检察院、监察机关联合下发了《监督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与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建立了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案件移送与协查、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等方面进行协商配合,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发挥整体合力。2006年以来,该厅发现经济案件线索34件,先后向各级纪委移送8件,向各地检察部门移送11件,向公安部门移送12件,向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移送3件。

    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同时,该厅坚持从强化整改入手促进源头治腐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发挥好预防作用。每一项审计结束后,该厅及时组织专班,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近3年共督促整改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190多亿元。与此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厅不是简单地处理处罚了事,而是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建立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长效机制。近3年,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先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00多项,全面加强了财政财务管理。如去年对10个省直部门和扶贫、社保等专项资金审计后,该厅督促省直部门出台规范预算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34项,各级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出台或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36个,各级社保基金主管部门出台或修订制度43项。在此基础上,该厅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从法规、机制、体制方面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言献策,促进完善法律法规和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行为的发生。近几年来,省政府根据审计情况和建议,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加强财政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和改进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加强国有土地收益、住房公积金征收管理等10多项宏观调控和管理制度,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提供了制度和纪律保障。     (刘明亮  梁卫斌 郑双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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