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明确下一阶段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7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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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以来,四川省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和科学配置审计力量,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对救灾款物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日前,四川省审计厅在召集赴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阿坝、雅安6个重灾市(州)及其7个重灾县(市)审计组负责人听取和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以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进程和省委、省政府、审计署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审计工作实际,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下一阶段抗震救灾款物审计的工作重点,确保救灾款物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从集中核查救灾款物的收、支(分配)、结存情况及时转入到定期核查、适时跟踪审计。要求在基本核实“5· 12”地震以来救灾款物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被审计单位定期且主动向审计机关或审计组提供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基础数据的机制,以便审计机关定期核查、适时跟踪审计。

二是继续认真严肃地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求审计人员进一步增强职业敏感性,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都要及时落实专人,细心取证,追查到底;对所查出的所有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如实报告,以便及时正确处理。

三是继续认真细致核查群众举报事项。要求对各类举报信息实行“三先查”,即重大问题线索先查、实名举报或留有举报人电话的事项先查、虽未留名但情节较清楚的问题先查;对非审计权限的举报信息,移送有权机关核查;对来源模糊、表述不详的举报信息,提供给审计组参考;对群众举报的核查结果,除重大事项外,凡能找到举报人的,均应及时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以消除疑虑,促进社会稳定。

四是继续督促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制度的规范运行。要求继续注意发现和揭示制度机制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注意发现和揭示已定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现有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五是注重检查国家在灾民安置期间统一制定的相关政策的实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各地依据当地实际自行制定的地震死亡人员抚慰、“三无人员”和城乡灾民房屋毁损救助等政策的具体情况并取得原始资料,加强利弊分析,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经汇总研究后统一向省政府反映。

同时,该厅还要求全省审计机关结合实际,适时介入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审计。(王克怀  廖敏)



图为重灾市(州)及重灾县(市)救灾款物审计组组长和副组长在汇报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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