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8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云南省审计厅已对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及省慈善总会筹集、拨付、结存抗震救灾款物阶段性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为:一是共筹集救灾款物80 155.06万元。其中:救灾资金74 399.57万元,救灾物资价值5755.49万元。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是:财政筹集(含中央安排我省)10 470万元、民政部门接收捐赠35 347.8万元、红十字会接收捐赠28 140.13万元、慈善总会接收捐赠441.64万元。募集物资的具体情况是:民政部门接收1 061.36万元、红十字会接收4 693.83万元、慈善总会接收0.3万元。

    二是已拨付救灾款物26 166.42万元。1、拨付救灾资金21 323.85万元,其中:汇往四川灾区5 635.79万元、甘肃灾区100万元、陕西灾区60万元、重庆灾区60万元;拨付云南昭通灾区11 321万元、楚雄灾区220万元、丽江灾区210万元、迪庆灾区60万元;拨付省疾控中心赴四川救援队135万元、省妇联500万元(用于云南省接收四川灾区502名学生到云南)、省建设厅赴四川救援队100万元、省卫生厅赴四川医疗救援队1 722.06万元、赴四川救灾部队直接费用1 200万元。2、拨付救灾物资价值4 842.57万元,其中:拨付四川4 367.78万元、甘肃363.81万元、昭通110.98万元。

    三是结存救灾资金款物53 988.64万元。其中:救灾资金53 075.72万元,救灾物资912.92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核算和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云南省审计厅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审计建议。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和正在进行认真整改。此外,云南省审计厅在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配合下,还完成了审计署交办的2起举报事项的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及时上报了审计署和省政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