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创建民主议事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9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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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内部管理的舞台上,活跃着一支特殊的团队——民主评议小组。两年来,这个由该办各部门代表组成的小组,对各职能部门提交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评议,并且作为办领导决策所必须的前置程序,为办领导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取得了实际效果。

    据统计,深圳办民主评议小组自2006年3月成立至今,共召开有关会议15次,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计算机审计处提交的28个议题进行了评议,提出建议和意见34条,涉及职工购房、分房、租房、大宗采购、车辆维修、物业管理、办公楼改造维修等一系列涉及职工利益和单位发展的重大事项。这一做法赢得了全办干部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根据《深圳办民主评议小组工作规程》,该小组主要对职能部门提交的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评议;组员要以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在会前对提交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听取多方意见,对评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议意见,并出具民主评议意见书。

    民主评议小组,是深圳办创建的民主议事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办的重要举措。两年多的实践表明,民主评议机制在机关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帮助办领导更加清晰地认识和判断决议事项。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为办领导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决策依据,办领导通过评议报告获取了更多的资讯,进而对决议事项做出更加符合实际的决策。二是依靠全办干部的智慧,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减少盲目性。民主评议小组的结论是在大量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讨论分析的基础上产生的,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反映了全办各方面、各层面的意见,大大减少了决策的随意性,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性。三是公开透明,阳光决策,有利于防止腐败。将重大事项提交民主评议小组进行公开透明的讨论评议,增加了议事决策的透明度,使决策更趋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了腐败,促进了阳光决策、廉政决策。四是充分尊重民意,考虑了群众意见,促进了和谐建设。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民主评议小组会充分征求大家的意见,充分表达办内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使办领导和职能部门有的放矢地通过沟通工作尽可能统一大家的认识,取得支持,协调和化解矛盾,有效促进了和谐发展(杨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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