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尺子”和“底数”亮给群众 江苏南京审计局创新干部选拔机制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0日】
【来源:江苏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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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工作特点和审计干部实际,不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近年来,该局把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公推”办法引入处级干部竞争上岗中,共选拔任用了20名处级干部,受到组织部门和广大干部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处级干部公推竞岗中,该局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改革探索,充分体现“推”的科学性、民主性。在程序设计上,把群众民主测评和推荐置前,把笔试和面试环节置后,不将笔试和面试成绩作为淘汰的第一道“门槛”;在推荐层面上,以全局干部参加的定岗推荐和民主测评为基础,增加了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差额定岗推荐的环节。这样,使素质全面、实绩突出的干部多了一次接受比较衡量和推荐挑选的机会,使党组决策有了多层面的民意基础,减少了单凭分数取人的弊端,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理性和公信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实施公推竞岗过程中,该局始终坚持《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六项原则”,并努力在扩大民主上下工夫,实行“阳光作业”,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对干部选拔任用权实现有效制衡。一是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如第一轮民主测评、推荐,由全局干部参与。在面试答辩环节,全局干部均可自愿到答辩现场旁听。在差额考察环节,被谈话的人员覆盖到考察对象所在处室的全体人员。二是增强竞岗工作的透明度。该局坚持把公开贯穿于竞岗实施的全过程,做到竞岗职位和标准、程序和方法、考察和拟任的“全公开”,把“尺子”和“底数”亮给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扩大任用决策的民主化。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先听取考察组对拟提拔任用人选考察情况的汇报,然后根据两轮分层次民主推荐结果以及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结果等基础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最后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

    在实施公推竞岗中,该局始终坚持凭素质、论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在实施竞岗中的资格条件把握上,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个基本条件”和“七项起码资格”,既不擅自放宽又不人为限定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干部都有资格报名参与竞争。在干部考核中,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坚持实行“广角”考核、“立体”考核、“全程”考核。既围绕由本人填写的业绩效能情况,考察验证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又从担任“助审”时的表现等方面考核判断其工作责任心、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绝不以“一招定胜负”。(贾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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