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岳中高速公路某施工单位骗取国家建设资金案被查处 马某等4人获刑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5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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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涉嫌诈骗、侵吞国家建设资金的马某等4人被分别判处1至4年有期徒刑。

    这一案件线索是湖北省审计厅去年在对随岳中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审计中发现的。审计查明,随岳中(湖北省随州市至湖南省岳阳市)高速公路某项目部有意不按设计施工,蓄意偷工减料,并编制假资料、做假账,以地材供应商名义虚假开具发票,虚列成本,偷工减料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将赚取的非法所得套现,涉嫌犯罪。根据有关法规,湖北省审计厅于去年4月26日将这一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项目部共骗取国家工程款465万元,马某等人行贿受贿共计40余万元,雷正茂职务侵占8.3万元。司法部门对涉案的单位判处罚金20万元,对涉案的4人分别以职务侵占罪、行贿罪、受贿罪等作了宣判。(丁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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