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建立审计咨询专家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6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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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审计机关的外聘专家制度,充分整合外部专业力量参与审计工作,对于提高审计工作开放度,促进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审计监督有效性,实现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为此,云南省审计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建立审计咨询专家制度。

    审计咨询专家库拟聘请的专家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专业资格,并在相应岗位或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精通专业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组成。专家选拔工作,采取省审计厅各业务处室推荐、有关单位或部门推荐和本人自荐等多个渠道公开征选。省审计厅对候选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单位或部门推荐意见等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建议名单,研究审定后登记入库,颁发聘用证书,每届聘用期为3年。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专家可以参与审计项目的实施、参加有关业务会议并常年接受审计部门的业务咨询;专家应按时完成交办事项,并对所参与的审计项目、业务会议或被咨询事项提供专业指导;对相关审计事项作出专业判断,独立发表评价和意见,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专家应保证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自觉遵守审计工作保密纪律、审计“八不准”纪律及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接受省审计厅的监督管理。

    目前,审计咨询专家库已进入组建阶段,专家推荐工作已陆续展开,计划在年内组建完毕并投入实践。(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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