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党务工作实行“六公开”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4日】
【来源: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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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党组、机关党委先后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明确要求机关党务主要工作实行“六个公开”,以落实党员民主权力,促进机关党内民主。

       “六个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公开。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学、考学、查学、评学的要求,该办制定了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规定中心组学习的计划、总结和每次学习的情况,特别是办党组主要成员学习发言的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到全办支部和党员。各支部的理论学习,必须紧紧围绕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成果,特别是对办党组主要成员运用理论指导具体工作的发言,组织进一步学习讨论。

        二是办党组重要事项决策征求意见情况公开。该办严格执行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审计业务决策、人事任免决策、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等方面,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加大办事的透明度,增强了办处两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近两年办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群众测评获得100%的满意度。

        三是机关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公开。该办充分发挥办内局域网的优势,广泛听取机关各支部、党员对计划和总结的看法,注意及时采纳各个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增强了计划、总结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了党员对机关党的工作关注程度和参与程度。

        四是办内各支部、党员考核和评先过程结果公开。该办多次修订支部、党员年度考核标准和办法,不断细化具体指标和评分,明确了考核评先的客观依据,严格了决定前公示等有关程序,增强了透明公开程度,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近年来,先后有2个支部、9名党团员受到湖北省直机关工委表彰,有7个支部、35名同志在办内被评为先进支部、优秀党员,均经过以上程序,得到办内绝大多数人员的支持和认可。

        五是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入党和转正情况公开。该办每年机关党委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后,均实行通报制度,向机关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公布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同时公示参加党校培训人员名单、发展对象名单、年内党员预备期满人员名单,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全办党员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公开。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每半年对全办和各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并作为每届党委换届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全体党员大会报告。此项工作多年来一直被湖北省直机关评为先进单位。(刘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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