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完善审计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4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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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重庆市审计局于近日对《重庆市审计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办法》突出了考核的导向性。坚持重实绩、重实效的考核导向,对全市审计机关分别从区县审计局、市局业务处、市局综合处室三个序列进行考核,建立健全整套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审计成果、优秀审计项目、审计案例、计算机审计、审计信息等工作实绩的考核,强化审计机关行政管理、质量控制、工作效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实效的考核。

    《办法》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坚持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考核评价,对区县的考核既有横向指标,又有纵向指标,有效解决了区县之间因经济发展的差距造成单一横向考核指标比较不合理的问题。如对区县审计局增加了“工作进步”考核,将各区县审计局当年人均查出违规金额、人均增收节支金额分别与本局前两年最高值的比值由高到低排序,鼓励区县自我超越。

    《办法》增强了考核的公正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为了确保考核客观公平,《办法》对所有考核项目的评分标准,全部进行了具体量化、公开,既保证了考核的可操作性,又增强了考核的透明度,克服了考核的主观随意性,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使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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