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把审计整改纳入行政问责 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1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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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座谈会,就整改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李江指出,由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这是全省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来的第一次,目的就是要提高审计的执行力,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各地、各单位要把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预算管理、做好整改工作,上升到贯彻落实预算法、审计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高度来认识。省级各预算单位要带头依法理财,正确对待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把整改工作做在全省的前面,在今后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给全省作出表率。通过这次会议,不仅要抓好整改,还要逐步建立起治理和预防预算执行中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李江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共同维护审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针对当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统一、力度不平衡、整改不彻底、执行有障碍等问题,认真对照检查纠正。一是把整改情况列为四项制度的问责事项。对于拒绝、拖延整改的地方和单位,要根据行政问责制的要求严肃处理,扣减相应财政拨款,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的各省级预算单位及有关地方必须限期整改完毕;其他省级预算单位也要对照审计揭示的问题组织开展自查,并报告自查结果。相关整改情况要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省审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在年底前研究制订出关于整改工作的具体规定,促进建立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省审计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今年第四季度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对外进行公告,给人大、政协,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负责的交代。五是要求审计机关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和各预算执行单位的沟通,继续坚持边审计、边整改的好做法,通过举办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班等形式,指导和帮助各单位做好整改、加强管理。要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和整改,达到3个目的:一是使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更加规范,不再出现重大违规问题;二是省级各部门所属的二、三级预算单位违规问题逐年下降,促进省级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这样一个较好的基础上要实现转型,将审计的重点逐步转移到绩效审计上来。

    关于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李江要求,要从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细化部门支出预算,建立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力度,建立健全增强预算的约束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今年要公开10个省级部门的部门预算,3年内全部公开省级各部门的部门预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要密切协作,尽早谋划,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公开规划,各预算单位要积极配合,把基础工作做扎实,确保这项重要决策落到实处。

    李江指出,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是一项严肃的任务,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监督,是一项重大的课题。一定要把整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给全省上下做出一个整改的表率,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云南省审计厅厅长尹建业向与会人员通报了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工作建议;省财政厅厅长陈秋生就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出了整改意见;省级18个部门的负责人和财务、内审机构人员参加了会议,并报告了落实整改工作的措施和打算;省人大和省政协的有关领导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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