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赢得高度评价 省人大对今后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5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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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左敏受省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山东省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并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今年审计部门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大了对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的审计力度,同时积极关注涉及民生的重点资金和热点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审计报告思路清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客观公正,揭示问题准确到位,对策建议切实可行,为人大加强预算审查和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审计报告着重从财税管理和部门执行预算两个侧面,对影响省级预算执行的问题进行了披露。主要反映了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漏征少征税款,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以及部门单位预决算编报不完整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同时,围绕促进深化财政改革,重点揭示了细化部门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及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中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审计报告还重点反映了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和重点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成果。一是及时披露抗震救灾资金的审计结果,全面反映了截至7月18日全省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二是如实报告全省16个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保基金的征管用情况,反映了欠缴保险费较多、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突出问题以及重大违规问题的移送处理结果;三是全面反映11个市环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指出了排污费征缴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以及部分项目未达到设计目标等问题;四是揭示7户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反映了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设置账外账以及企业资产质量较差、会计信息不真实等问题,并移交了案件线索。报告显示,省审计厅对一些突出问题抓得准、审得透,敢于揭露,对一些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存在的问题,揭露和处理处罚力度明显加大。省政府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如针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姜大明省长、郭兆信副省长7次作出批示,对整改工作提出严肃、具体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决定按期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督促各地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要情通报》形式,定期通报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们一致建议,各级各部门应当更加重视、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人大、政府要继续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特别是要针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建议,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报告。委员们还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重视制度建设问题,通过审监督,促进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的问题,如预算追加较多、资金拨付不均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要深入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省政府决策参考。二是坚持审计公开原则,继续加大审计的透明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于遏制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的积极作用。三是积极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陈朝豹  李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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