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召开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 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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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至23日,江苏省审计厅在南京召开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工作。各省辖市审计局长及审计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共4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交流了今年来各地的审计工作情况,并对省审计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提出的7项工作意见和办法进行了集中讨论。会议明确下半年要做好以下3项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地方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学习研究,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要深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要密切联系实际,进一步理清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

二是坚持不懈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署工作安排,今年年底前还要安排两次全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阶段性审计工作。第一次为截至9月12日中午12时的情况审计;第二次为截至12月12日中午12时的情况审计。各级审计机关要在总结前一阶段救灾款物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核心,强化审计服务意识,完善审计工作程序,改进审计工作方法,促进救灾款物审计工作不断规范与完善,建立健全救灾款物审计长效工作机制。下半年,省审计厅将对全省各地开展救灾款物审计工作进行督查,以确保全省救灾款物审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集中精力完成下半年审计任务。根据年初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各地要统筹兼顾、合理调度,加快各项工作的进度,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财政审计方面,各地要在开展好对下级政府的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的同时,也要为明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作一些准备,组织好若干专项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方面,要组织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专项审计调查,以及秸杆气化节能减排审计和低温雨雪冰冻专项救灾款物审计等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方面,要加快做好宁淮、宁蚌高速公路及奥体中心竣工决算审计,开展泰州大桥和通榆河北延工程跟踪审计等工作。经济责任审计方面,要继续做好对南通市市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组织开展对南京林业大学等7所省属高校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8月2日,省委书记梁保华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审计厅根据批示精神提出了办理意见,各市审计机关要根据省审计厅的安排组织实施。

为做好今后一段时间的审计工作,会议提出3条要求: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谋划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必须增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审计工作的本领,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审计实践,以科学的精神谋划审计发展。到2008年底也只剩4个月时间,明年的审计工作怎么开展,各地及早调查、及早研究、及早谋划。一要从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增强审计工作的宏观性。要高度关注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努力将审计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坚持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更多地了解党委政府的要求,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要真正贴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指导。特别在制定审计计划时,一定要事前多主动听取党委政府的意见,使审计工作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真正“合拍”。三要做到统筹兼顾,增强审计工作的科学性。要落实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社会需求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统筹考虑审计资源与审计成本,增强审计计划的科学性。

二、认真落实省审计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几个意见和办法,推动审计工作上水平。此次提交会议讨论的几个意见和办法,是前一阶段省审计厅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分成果,内容涉及干部教育培训、审计业务指导、审计信息化建设、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绩效审计等多个方面。省审计厅制定这些意见和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转变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正确导向,推动审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意见和办法,真正收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良好成效。

三、加强审计工作综合考核,促进提高审计工作绩效。省政府领导在有关会议上,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多次作出明确要求。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绩效。省审计厅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争取2008年底前制定出较为完善、易于操作的审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并于2009年组织实施。各地对此也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科学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审计工作绩效不断提高,使我省各项审计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还要求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要深入学习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制定的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能,纪检监察职能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努力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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