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提出“六个坚持”增强攻坚克难的信心和技能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1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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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审计局召开全局职工培训会。会议指出,推进审计工作“既要法制、又要理智”,并提出了“六个坚持”的具体措施,增强了审计人员攻坚克难的信心和技能,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打下基础。

        会议分析指出,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总体是好的,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审计工作,但是,监督与被监督始终是一对矛盾,审计工作依然面临着不少矛盾和困难,表现在审计进点时,少数单位不理解、不配合,提供资料不及时;审计过程中,审计手段有限导致取证难、查证难、落实难;审计结束后,少数单位不签字,不举证,不接受审计意见;审计处理时,一些单位强调客观原因,消极抵制审计决定,整改工作迟迟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少数单位法制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审计机关手段缺乏,审计工作成效、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问题。

        克服审计工作的矛盾和困难,必须坚定信念,努力做到“六个坚持”。

        第一,坚持有为有位,这是克服困难的思想基础。审计环境的改善取决于大环境,也取决于审计机关自身作为,审计机关不能坐等审计环境的改善,必须坚持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在推进审计工作中促进审计环境的改善。必须树立克服困难、推进工作的信心,不断增强审计工作服务党委政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以更加显著的成效,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的认可,提高审计监督地位,树立审计监督权威。做到“有为有位”,具体工作要求很多,核心是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解决“审什么”问题,做到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二是解决“怎么审”问题,制定好审计方案,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实现审计项目目标;三是解决“审后怎么办”问题,依法处理审计问题,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发挥审计监督的综合作用。

        第二,坚持依法审计,这是克服困难的重要原则。法律法规是战胜矛盾困难的有力保障,只要严格依法审计,就能理直气壮的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审计,一方面审计机关自身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依法确定审计对象,依法实施审计程序,依法作出定性处理;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争取被审计单位及人员配合审计工作,包括及时提供资料、配合调查取证、反馈报告意见。对于不配合的被审计单位,不能束手无策,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迫使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

        第三,坚持突出重点,这是克服困难的重要策略。突出重点就是能够抓住要害问题,把问题查深查透,只有突出重点才能树立审计权威,才能使被审计单位服气,才能掌握审计的主动。特别是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心存疑虑的情况下,如果只能查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必然会使审计工作陷入被动。具体到每一个审计项目上,重点也是不一样的,重点之中必须还要抓重点,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坚持沟通协调,这是克服困难的工作方法。一是要尊重他人,谦虚谨慎。要尊重被审计单位发表意见的权利,虚心听取意见。防止以监督者自居,盛气凌人,主观武断。二是要语言得体,注意方法。要学会以理服人,语气平和,不讲大话、粗话、过头话。三是要坚持原则,把握分寸。要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思考,妥善处理具体问题,增进相互理解、配合。

        第五,坚持实事求是,这是克服困难的基本原则。一是在事实认定上,应当根据审计取证,客观反映事实;局部推断总体必须有根据,切忌无依据的主观臆断;叙述事实要准确清晰,避免产生歧义。二是在问题定性上,要根据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准确定性;对适用多个法规的问题,更要谨慎判断,防止定性不准;切忌为了扩大审计成果,人为夸大问题性质,造成被审计单位不服。三是在问题处理上,要依据法律法规,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作出处理。

        第六,坚持清正廉洁,这是克服困难的重要立场。一是加强教育,坚持警钟长鸣,强化廉政意识。二是严格纪律,坚持严于律己,低调行事,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和相关廉政制度规定。三是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审计工作回访等措施,及时查处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维护审计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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