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长袁纯清强调:认真进行审计整改 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2日】
【来源:陕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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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省审计厅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汇报。省政府秘书长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及省医药控股集团等22个被审单位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袁纯清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机制,认真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效果。

    针对审计揭示的问题,袁纯清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认真整改。应缴未缴财政的收入,要尽快收缴;应拨未拨的资金,要尽快拨付;截留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应尽快予以归还;对“过渡户”和私设的小金库,要坚决予以清理。二是通过整改,健全、落实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水平,增强依法办事和理财的能力。对反复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从体制上寻找原因,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对财经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依照有关财经法规予以整改。三是要把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等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挂钩。对领导干部或有关责任人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由于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和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袁纯清指出,目前陕西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重、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灾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财政、民政等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拨付救灾款物。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和资金的跟踪检查,建立违纪违法责任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救灾款物的有效使用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袁纯清要求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继续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努力做好今年预算执行审计的后续工作,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审计决定的执行效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被审计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积极提出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张峰  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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