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查表明: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造福当地农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2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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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结束了对甘肃省财政支农资金近四个月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03年以来,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实现县级全覆盖,农民参合率高,整体成效较好,成为造福当地农民、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医疗体制。

    审计组在甘肃省了解到,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甘肃省从2003年起在山丹等5个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到2007年,已覆盖全省86个县,参合县达100%,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全省2017.86万农村人口中有1784.31万人参合,参合率达到88.43%。2004至2007年,全省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38658.97万元,支出89564.71万元,累计1472.08万人次受益,越来越多的患病农民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直接受益者。

    甘肃省各级政府的重视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以推广的最重要因素,省人民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定为2007年为民所办“12件实事”之一。先后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多项管理制度,并结合甘肃的特点,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比如规定当年资金沉淀率大于40%的县可以采取二次补偿,以提高资金使用率;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扩大中医中药(藏医藏药)适宜技术的补偿范围。通过扩大宣传、加大筹资力度、提高补偿标准、改善农村医疗服务条件等措施,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审计组在抽查定西市通渭县时发现,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06年9月份启动,成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宣传培训,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调整补偿比例和补偿标准,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2007年全县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846.54万元,36.47万人参合,参合率达到85.45%,参合农民受益25.31万人次。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为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实现形式。2003至2007年,甘肃省累计有1472万人次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涉及资金近9亿元;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全省农民住院率由2003年的1.54%提高到2007年的3.41%,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03年的27%提高到2007年的39%。

    但是,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为此,审计组建议当地政府及时调整政策,解决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使农民群众更多地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李盛凯 胡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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