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出台绩效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8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运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日前,江苏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关于“全面推进绩效审计”的要求,制订并向全省审计机关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了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绩效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意见》指出,要围绕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资源)的配置、使用和利用,着重抓好专项(公共)资金、建设项目、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等方面的绩效审计。同时,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绩效审计或审计调查。

    《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把审计与审计调查、具体项目的审计与总体情况的把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紧密结合,扎实推动绩效审计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一是坚持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的统一,加大绩效审计的份量;二是以重点审计项目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独立的绩效审计试点;三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类别制定操作指南,为推广绩效审计提供示范;四是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为绩效审计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五是积极推行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绩效审计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确保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成立绩效审计协调机构,统一研究绩效审计的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外聘专家等事项,协调和指导方案制定、审计实施以及成果转化工作。同时,逐步建立绩效审计成果利用和业绩的激励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的积极性,促进绩效审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