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8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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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各项决策部署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该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新增投资项目尽快落实到位和启动实施。

    迅速组织人员对市本级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查。调查按照能源交通、农林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用事业等四大类项目分类实施,重点调查项目类别、投资规模、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不仅注重检查文件、合同、会计资料等,对已开工的项目还实地勘查工程现场,收集和掌握第一手资料。

    参与对扩大内需项目投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别派出多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赴各区、市监督检查,加强同纪检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中央新增项目尽快启动,投资落实到位。

    将市本级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全部纳入2009年度跟踪审计计划。重点关注新增投资有无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有无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严防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大力开展跟踪审计,围绕立项、审批、建设、资金管理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审计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确保新增投资项目的确定决策科学、程序完备;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到位、能否立即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公开,确保安全、透明、有效;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质量是否可靠,有效防范事故风险。同时,要求区、市审计局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加强监督检查。该局将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工作思路,定期汇总各区、市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预防及抵御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防止出现重大损失浪费和资金闲置,切实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发挥积极作用。(周生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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