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对省级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3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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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吉林省审计厅圆满完成2008年省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并将形成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估结果综合情况报告报送省政府等有关部门。

    该厅根据《2008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和《吉林省省级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基金)统一管理和审批暂行办法》的要求,自2008年12月15日起,组成8个检查组,抽调46名审计人员,对2008年度31个省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和省政府安排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涉及76项专项资金,603个项目,资金总额15亿元。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申报审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并对长春、辽源市的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抽查。

    检查发现,该省各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立项审批比较科学,项目质量有所提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厅认真分析原因,提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六项建议,有效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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