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制定工作方案 对扩大内需投资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0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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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云南省审计厅制订下发了《新增中央预算内扩大内需投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对该省新增中央预算内扩大内需投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的目标、范围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

     明确审计调查的目标。要求参与审计调查的各单位严格按照中纪委、审计署、省政府及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次专项审计调查,确保新增中央投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今年春季形成实物工程量,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

     明确审计调查的具体范围。着重了解发展改革部门下达新增中央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拨付项目单位的情况,项目审批程序、实施进展和资金管理情况。着重检查新增中央投资有无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业过剩行业,有无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以及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索贿受贿等违法问题。

     明确审计调查的三个重点阶段。一是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重点检查审批文件、设计方案、概算预算、项目资金、合同条款、税费、征地拆迁补偿是否科学合规;二是项目实施阶段,重点检查合同履行、概预算执行、内控制度建立执行、资金到位使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招投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项目竣工交付阶段,重点检查工程结算、库存物资处理、投资、基建收入、结余、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合规,投资效益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云南省审计厅组成的17个审计调查组将于近期奔赴全省各地开展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力求省本级、州(市)级的调查面为100%,县(市、区)级的调查面为80%,具体项目的调查面不低于20%。(汪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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