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进一步加大厅局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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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向自治区审计厅下达了《2009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委托审计厅对15个单位16名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内蒙古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提高了任中审计的比例。16名厅局级领导干部,仅有2名属离任审计,其余都是任中审计,任中审计比例达88%。由于任中审计比重加大,审计关口前移,便于及时查处和纠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存在的问题,使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防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审计数量加大,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内蒙古审计厅自2001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今年受委托数量最多的一年。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不断增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审计结果,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占到该厅所有审计项目的三分之一多。三是审计的涉及面广、覆盖面宽。本次审计项目既涉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又涵盖掌管政府性资金较多的重点部门领导;既有政府部门,又有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四是整合审计资源,多项审计内容有效结合。在今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内蒙古审计厅继续坚持财政决算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基本建设审计、企业财务审计以及专项性审计或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有效办法。

    此外,内蒙古审计厅在《2009年自治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由承担审计项目的审计组会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会。通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审计整改要求。这一办法还将扩大到所有审计项目,并成为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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