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四部门联合出台因公出国(境)经费专项审计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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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底,江苏省审计厅、省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监督的意见》,明确要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江苏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长效监管制度,预防和遏制党政干部变相公款出国旅游,标本兼治,源头防腐,江苏省审计厅会同省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该《意见》。《意见》要求,今后,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要把部门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列入专项审计内容;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将领导干部自身及所在部门(单位)遵守和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审内容。

    重点审计五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执行出访审批规定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是否按批准的内容、日程、线路出访,有无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以及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二是重点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情况,有无无预算、超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三是重点检查因公出国(境)用汇管理情况,有无未按规定标准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汇额度,直接用人民币支付出国(境)经费,或从其他渠道获取外汇,逃避财政监督。四是重点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来源情况,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公共资金,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以及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地方摊派费用。五是重点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核销情况,相关单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出国路线、经费计划以及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等核销经费,有无核报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费用。

    根据该《意见》的要求,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江苏省审计厅认真安排了2009年度的因公出国(境)经费专项审计项目。目前,江苏省审计厅已派出审计组,对9个省直机关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并且即将对省级机关21名部门领导、19所省属高校的26名书记、校(院)长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省安排对19名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要同时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江苏省审计厅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按照《意见》的要求,严密组织,强化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江 滢  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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