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0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9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4月3日,云南省审计厅向驻昆新闻媒体通报了本机关200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把本单位用了政府多少钱、怎样用的、效果如何等全部进行了社会公告。这是该厅党组打造阳光政府,致力于模范执行部门预算,加强审计效能监察的一项具体举措,在全省100多个省级财政预算单位中,是首家主动公开财务收支情况的单位。

    今年2月至3月,云南省审计厅专门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对厅机关200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是:2008年度收入为553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34.52万元,其他收入为4.98万元(利息收入),上年项目支出结余1208.58万元;支出为5769.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3.45万元,项目支出404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7.86万元,2008年末项目支出结余979.06万元,其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结束和部分项目经费额度下达时间较晚造成的。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还对收入来源和支出明细作出了具体说明,其审计报告结论是:云南省审计厅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该厅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8年度的收支情况。

    针对这份审计报告,该厅认为,虽然真实地反映了厅机关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活动总体上较为规范,但并非已经十全十美。正因为审计厅本身就是从事财务监督,更要力求自身财务工作的严谨规范。该厅表示,将认真学习领会审计署日前召开的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推行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审计厅要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以及令狐安副审计长强调的“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既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保证,又是促使其他各项监督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的渠道和手段”的讲话精神,真正落实到审计实践工作之中。(汪  文)


        相关链接:媒体争相报道和评论云南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开200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doc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