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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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对福建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发现该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除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编制工作不够到位,配套资金普遍不足、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福建省政府针对该办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措施有力。
  
    福建省长黄小晶先后两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和由常务副省长、省直22个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省政府专题会,着重讨论研究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监管、规划编制、项目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迅速部署各相关部门重点做好7个方面的整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由省水利厅负总责,将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到各市、县。省水利厅主要领导是水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强安全鉴定、规划编制和工程实施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编制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制订水库安全鉴定办法,对审计涉及的29座水库及全省尚未做安全鉴定的水库全部进行安全鉴定,查清问题和责任,做出结论;对正在施工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切实加强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监管,确保不再出现审计发现的类似问题。三是要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加强汛前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制定度汛应急预案,确保大坝安全。四是加快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扎实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六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七是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建章立制,防止其他各类项目发生因配套资金不足虚报建设规模的问题。为确保7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常务副省长专门召集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提出了11条具体整改措施,省水利厅迅速将11项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要求,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有关单位已将套取的水库工程资金全部归还;省水利厅着手建立和完善全省水库安全管理机制,正在制订《福建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杨晓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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