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审计厅出台审计工作2008年至2012年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4日】
【来源:陕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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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审计、强化监督服务、促进富民强省,根据《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陕西省审计厅结合全省审计工作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审计工作2008年至2012年发展规划》下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贯彻执行。

    《规划》提出了陕西省审计机关今后五年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财政、金融、企业、社会保障、农业与资源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外资运用、经济责任等7种类型审计工作内容以及审计法治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审计队伍建设、审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等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五年规划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在审计工作指导思想上,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灵魂和指南,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在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上,明确提出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全省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绩效和环保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预防、揭露和抵御的功能,当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经济“卫士”、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谋”、各部门各单位的理财“帮手”。

    二是在审计工作内容上,鲜明提出“三个坚持”,即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监督的最高目标,坚持把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基本要求。特别强调加强关系经济发展、涉及群众利益的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民生八大工程”等专项资金以及“5•12”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

    三是在审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上,明确提出坚持多种审计类型的有效结合以及多种监督方式的有效结合,探索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和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改进审计计划管理,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外勤经费自理、报送审计、审理稽核、审计组组长资格认定、审计项目工作量定额管理等制度和措施,建立审计专家库和特约审计监督员制度。同时,通过推行厅领导分片联系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组织和授权审计项目、开展业务培训、争取财政支持等方式方法,紧密与市县审计机关的联系,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的指导。

    陕西省审计厅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审计机关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各设区市审计机关还要根据五年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思考,研究制定各地的发展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推进全省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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