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进一步加强对省级财政扩大内需100亿资金的专项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4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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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对扩大内需资金要加强审计监督的指示精神,江苏省审计厅在前一阶段对省级财政扩大内需100亿资金拨付和安排情况跟踪审计的基础上,日前,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扩大内需资金的专项审计监督。

    此项审计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重点调查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完全落实,计划分配和资金下拨是否及时;地方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有效,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着重关注资金使用效果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三是重点关注工程项目是否符合省规定的投向,关注建设项目是否履行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通过专项审计监督,提出改进和完善扩大内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省新增财政资金按规定、按重点、按要求使用得当,发挥效应,促使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在组织分工上,江苏省审计厅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上下联动、全程跟踪”的工作方针,组织全省审计机关,重点加强对市、县使用省级扩大内需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调查,具体安排为:对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强农村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持企业扩大生产经营等三大类专项资金,省审计厅将组织13个省辖市和部分县级审计机关统一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其余五大类专项资金,由省审计厅相关处室分别负责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许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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