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机关全面展开对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9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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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底,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精神,果断推出了《浙江省2009-2010年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安排项目81个,涉及投资8811.2亿元,其中省本级财政资金276.3亿元。

    为保障和促进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浙江省审计厅迅速下达了《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要求全省审计机关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的审计力量对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政府资金。同时,在2009年度计划中,安排全省审计机关同步对政府主导性项目开展分阶段跟踪审计。全省同步工作方案已于2月份下发,目前该省各级审计机关正全面展开对本级政府主导性项目的审计调查。省审计厅本级先后调查了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教育厅、卫生厅等项目责任单位,积极促进各单位对项目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进项目快速启动;结合财政同级审,对省本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展开审计调查,汇总分析投资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对各市、县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一方面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沟通信息、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到各地区调研,详细了解地方审计机关对政府主导性项目的审计调查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给予各方面的支持。省审计厅还和省交通厅联合下达了关于对全省高速公路等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计划,以建设期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有机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审计方式对政府主导性项目进行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浙江省审计机关自觉承担“免疫系统”责任,在服务全局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省审计厅派出多名成员参加省纪委牵头的检查组,对全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展开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加快工程进度、对欠发达地区给予一定政策倾斜”等建议,努力推进全省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各地审计机关也主动参加政府组织的检查组,积极促进当地政府主导性项目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建设,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工作计划,对全省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将是浙江省各级审计机关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全省审计机关将对项目采用跟踪审计的方法,分阶段汇总审计情况,要求项目“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确保全省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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