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清廉之风 促执审为民 吉林审计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2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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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吉林省审计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要求,根据审计机关的特点,注重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强化监督的有效性,积极推进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较为显著成效。
  
    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廉政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审计人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吉林省审计厅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以审计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注重以学习教育为基础,努力构筑全体审计人员思想道德防线。在教育内容上注重突出重点,力求全面;在教育方法上力求灵活,注重创新。重点开展了党纪政纪教育、示范和警示教育、宗旨教育、依法行政教育等,并把廉政教育融入到解决思想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

    一是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并将人员范围扩大到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二是把《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对全省审计机关新任领导干部特别是对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频敲廉政警钟。组织观看正反典型电视教育片,组织到铁北监狱开展了“廉政一日”活动,以案说法,使每个审计干部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促进审计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审。四是利用上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五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征文活动,在网上开设了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形成了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

    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权力制约,切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吉林省审计厅始终坚持“围绕审计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审计”的方针,牢牢抓住审计廉政和审计质量这两条生命线,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并将其汇编成《审计干部廉政手册》,发放到每个审计干部手中,切实让人人遵守制度措施形成一种习惯,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及行政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力度。制订并完善了《厅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通报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和《厅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在人事管理上,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全省审计系统干部管理规定》、《全省审计系统人事管理规定》等;在业务工作上,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决策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等。二是在内部管理上就严肃内部工作纪律,规范内部工作程序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机关廉政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尤其是制定了《关于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吉林省审计厅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考廉制度》等。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审前公示制、审计廉政承诺制、审计组长负责制。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审后讲评和廉政情况通报等措施,严肃追究审计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时制定了《吉林省审计厅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过错责任的规定》,强化了审计过程控制力度。坚持定期召开情况汇报会,加强调度和指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严格履行审计复核和审计业务会审定制度,重点把握事实认定、程序履行、取证评价以及处罚依据等关键环节,把好审计质量关。

    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廉政制度落实,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几年来,吉林省审计厅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把审计执法中的廉政工作作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注意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等部门的作用,对审计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实施有效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积极开展审计回访和审计廉政卡检查等监督工作;同时结合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全厅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进行考廉;建立审计项目廉政档案,将审计小组廉政承诺书、执行审计纪律情况、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等情况全部记录在案,作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处室考核奖惩、审计人员评先选优和调整使用的参考依据。二是加强行政监督,认真开展审计质量执法检查。坚持和完善案审会、审计核查机制等,强化审计干部的质量意识,规范审计权力的行使,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强群众监督,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邮箱,处理好群众上访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力。四是加强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探索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建立健全“特约审计员”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关注民生问题,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吉林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把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和谐吉林建设的要求,以抓审计队伍廉政建设为基础,促进审计工作更好地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民生。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扩大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和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吃水难等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在对农业、教育、医疗、社保、环保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领域和专项资金的审计中,能够牢牢把握廉政建设的要求,着力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期盼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积极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是否把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选择,是否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是否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第一标准,是否全力以赴抓落实。去年以来,围绕省政府承诺的八件民生实事,吉林省审计厅开展了对社保资金、涉农资金、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水利专项资金等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确保这些专项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发挥效益。今年省政府又向全省承诺做好八件民生实事,他们将继续关注这八件民生实事,抓好涉及民生实事的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揭露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保证省政府承诺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强化执审为民意识,促进审计队伍廉政建设水平上台阶。(李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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