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强基层审计工作必须强化“三种意识”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9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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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审计工作的意见》。5月21日,云南省基层审计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专项实施的云南审计发展工程的正式启动,全省审计机关迎来了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新机遇,加强基层审计工作成为云南省审计机关今后一段时期 “同频共振”的“共同科目”。为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努力开创云南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云南省审计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必须强化“三种意识”。

    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贯彻《意见》的自觉性。通知指出,《意见》的颁发,体现了在全省审计“一盘棋”背景下的大团结、大拼搏、大跨越的思想。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刻认识贯彻意见的极端重要性,从自我封闭的狭小地域观念中、从自我满足的盲目乐观中、从因循守旧的传统习惯束缚中、从片面理解“等靠要”的消极被动状态中解放出来,认真分析本单位落实意见存在的差距,反思在“四化”等方面的不足,梳理出落实的路数和招法,要有一种自我加压的追赶型勇气和不甘人后的奋斗精神,增强落实意见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强化法规意识,增强贯彻《意见》的坚定性。通知强调,《意见》的制定和颁发,是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审计机关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等不得”的紧迫意识、“慢不得”的危机意识、“低不得”的目标意识,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任务越重越要埋头苦干,压力越大越要奋力拼搏,困难越多越要迎难而上。对于意见,只能照办,不能取舍;只能细化,不可变更;只能务实,不能走样,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贯彻《意见》的实效性。通知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把学习意见作为加强业务建设和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学习,使审计人员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握标准,熟悉程序,明确纪律,确保操作有指南,工作有抓手,发展有目标。牢固树立“审计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服务”的思想,既要发现被审计单位在理财管物方面存在的偏差和不足,更要把帮助被审计单位在分析原因上动脑筋,在落实整改上谋实招,重点在提高理财管物能力上求突破作为服务目标,提高审计工作实效。(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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